這個時間點來說Papi醬,明顯是追不上“熱點”了。但本來對于這件有點“輕喜劇”的自媒體事件并沒特別的看法,這個價格雖然具有吸引從業者“眼球”的勁爆點,但對于廣告營銷整個行業而言,并不具備所謂的“革命”性。但看到有業內的朋友說要感謝這一事件,就有點不太同意?為什么要感謝,對廣告行業真的有好處嗎?所以碼了此文,供交流。
第三方的的分析和評論的也多數以“抬價”、“做局”、“炒作”之類的描述,這或許是這一時間最成功之處雖然是拍賣的“廣告位”,成就各方“名氣”的仍然是“公關” 手段。但無論是追捧還是貶低,又或者是中立,但是很少能夠看到有真正從“廣告”角度來分析2200萬拍賣價格背后的廣告行為的紅與黑。
紅與黑的背后
是創新不足的體現
從1994年有史以來第一個網絡橫幅廣告的出現;經過了20多年的高速發展,互聯網廣告以前所未有的增長成為最主要的營銷渠道;并且也先后將Yahoo、Google和Facebook等送上了全球最受矚目的互聯網公司。
包括中國在內的互聯網廣告,基本上就是分為兩類:
1、展示廣告,各類橫幅,門戶網站時代的主流廣告形式、電梯廣告也算吧。
2、精準投放廣告,代表是搜索廣告和各類DSP平臺,一度曾經是互聯網廣告的主流。
另外隨著Twitter、Facebook以及各種視頻媒體的崛起,原生廣告(信息流廣告)以及視頻廣告等也成為互聯網廣告市場很受關注的形式。
回到Papi醬的廣告拍賣,從形式到內容,幾乎沒有任何的創新:
1、一次,主節目后的片尾位置;
2、papi醬微信2條推送+邏輯思維推送;
無論從形式到渠道,其實都很難被稱為“自媒體”最大的一次廣告行為。
或者這么說,如果視頻網站平臺強行加前貼片廣告和papi醬的尾部廣告,哪個效果好?
有多少用戶能夠堅持看到片尾的彩蛋?
這些可以說是杞人憂天,那么可以來梳理下,廣告主投放“廣告是”為了什么?
兩個目的:
1、品牌層面,無論是樹品牌還是傳遞品牌的影響力,都屬于品牌層面;
2、效果層面, 導流,或者賣貨。
央視的“標王”為什么曾經這么受到矚目?因為央視的標王曾經代表了銷量的狂飆..
當年拿下央視標王后,秦池酒迅速成為中國白酒市場上最為顯赫的新貴品牌。
1996年,根據秦池對外通報的數據,當年度企業實現銷售收入9.8億元,利稅2.2億元,增長到5到6倍。
為什么各大視頻網站的廣告貼片越賣越貴?因為視頻網站的流量高,即使不賣貨,也可以導流…
為什么衣服和鞋子和日化喜歡投網紅,因為網紅賣貨啊,走量,性價比高…
在此次2200萬的事件營銷中,目前還不太能夠看出獨特性和創新性的點;而且主資源和衍生,也都是很傳統的形式。所以并不具備ROI。
“網紅”作為渠道的崛起
是社交網絡發展的必須產物
其實,在這一事件中,真正被綁架了的是“網紅”這一新興群體,網紅群體正如所有新生事物一樣,不可避免地面臨著初期階段的紛雜摸索和外界質疑,此時我們當然不會回避大眾對其內容、形式等的責詢,也不認為它會因文化部的整飭而式微,但更不能將網紅群體和網紅經濟進行機會主義的綁架和狹隘片面的解讀,因為一個群體的全景式呈現不在一朝一夕,正如對其價值的充分挖掘和展示不可盲人摸象。
有資深互聯網人預測中國網紅數量將迎來“千萬”時代,網紅的受眾群體可想而知將何等巨量。網紅的受眾以普通人為主,也正是這些普通人對于彰顯自我存在感的需求最終促成了網紅的爆發,同時也宣告著用戶主權時代的到來。當下,中國網紅經濟領域有市場、有平臺、不乏逐利的沖動,所有人也都在矚目著它深不可測的財富價值,但卻易于忽略它的發展之本:“自我”的張揚。
井噴式新媒體工具對用戶需求的不斷發掘和釋放,以及移動互聯網技術環境的極大豐富,使得如今人人都是自媒體,加之人人都有表現和互動的欲望,于是:素人崛起。與高高在上的明星們相比,素人的平民化姿態終歸充實了當今社會的多元文化面貌,也是與強勢主流媒體的一次抗禮。
微博、蘑菇街等活躍的“網紅”
才是支撐起這一渠道的最大群體
在此,使用一個并不太貼切的類比,我們所津津樂道的魏晉風度無非是因為它赫赫昭示了“人的覺醒”,其時,各種張揚的、個性的,甚至夸張的生命個體被重視、被渲染、被接受。而歷史長河流經至我們身處的這個時代,在互聯網的巨浪漸漸湮沒大部分人的細微發聲之時,“網紅”和它的一眾粉絲們不甘“泯然眾人矣”,竭力為自己搖旗吶喊,這不也是一種對“自我”的喚醒和對生命個體的重視嗎?
由此來說,網紅并不只是娛樂產業的一件靚麗商品,2200萬也并不能代表“網紅經濟”的真正價值,因為它的價值并不局限于“經濟”;在經歷了淘寶、微博和微信以及微商之后,“網紅”成為了一個重要的社會化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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